招标信息

亳州市人民医院植入式可充电脊髓电刺激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植入式可充电脊髓电刺激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约198万

采购需求: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最高限制单价(万元)

单位

产地

备注

1

植入式可充电脊髓电刺激系统

各规格型号

19.8

国产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最终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提供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三年,每供货周期满一年,甲方组织专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后供货期内院方将纳入SPD管理模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1.2 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1.3 投标人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投标产品在《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但需要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录或说明;

4.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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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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