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阴市“引江济太”江阴段环境治理与科创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城市建成区水质清劣提质工程(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提升)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引江济太”江阴段环境治理与科创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行审备[2022]46号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江阴市绮山湖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市域内
2.1.2建设规模:拟建城市建成区水质清劣提质工程(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提升),位于江阴市城区,分为污水和雨水两部分。包括司马巷、庙巷、虹桥北路、镇澄路、普惠路、浮桥路等。根据检测评估报告提供的数据分析,对管道实施局部树脂修复、双胀圈修复、钢内衬修复、不锈钢快锁锁修复、整段紫外光固化修复、整段热塑成型修复及静压裂管更新等非开挖修复方式或开挖后重新铺管,同步实施检查井等。最大雨水管管径1200mm,最大污水管管径1500mm。
2.1.3合同估算价:218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0日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0日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1日17:30
2.1.5其他:(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且必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②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通过资格审查。③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c、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成果文件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管网及排水户排查、水质检测、综合管线测绘、施工图设计、专业审查以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②施工部分内容: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等。③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包括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备案、成效评估、归档、移交等工作。⑤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⑥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工程总承包交付的项目过程协调与手续申请、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施工相关的周边协调配合、竣工验收归档及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⑦总承包有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至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的市政管网类、排水达标区改造、农村污水等雨污水管网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0000万的市政管网类、排水达标区改造、农村污水等雨污水管网类项目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的市政管网类、排水达标区改造、农村污水等雨污水管网类项目施工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7日08:00时至2025年04月14日23:59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2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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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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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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