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但招标结果、合同签订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承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特种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0724-(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烟叶生产中的备料、堆码等装卸环节工作,提供包含车辆、车辆作业人员在内的特种车辆租赁用车服务,车辆包括电瓶叉车、电瓶抱车、电瓶牵引车,皮卡车配合倒班生产服务需要,完成计划任务和临时性任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5服务期限:3年,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的使用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当天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当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交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后,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3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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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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