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物除臭工艺段设备采购(重1)采购公告
2025-04-07南宁市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需采购项目生物除臭系统工艺段内容。采购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物料信息表。其他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3:设计图纸,设计图纸仅作为参考,成交人需完成工艺优化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已注册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且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内提供服务相应的能力,能够按时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3.未被“信用中国”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对报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件的报价人要求:□无要求 ☑ 有要求。
资质要求:(1)报价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报价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拟投入人员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要求 □ 有要求。
(四)业绩要求:
1.包件的报价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 有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1个及以上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除臭设备处理量在20000m³/h(含)及以上的或污水厂处理规模在5000 m³/d (含)及以上的除臭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所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处理规模证明、发票(发票的开票时间以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为有效期限,发票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真查询结果为准,超出查验平台查询期限范围的视为未提供业绩资料)。
(2)报价人母公司(及以上层级)或关联公司的合同业绩在本次采购视为无效业绩,报价人子公司(及以下层级)或分公司的合同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采购的所有作业必须由成交人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外包、转让。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接受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12:00止(报名审核时间:北京时间8:30-12:3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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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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