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ETC线上发行自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ETC 线上发行自营项目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双片式 OBU、单片式 OBU、设备包装及相关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2.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ETC 线上发行自营项目招标。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2.2 交货期:合同签署之日起365天。

2.3  资金来源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项目总预算金额:¥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拟投标产品需具备由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出具的对应产品的物理层测试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测试报告)。

③拟投产品型号须具有交通部认可的、具有ETC设备全国联网测试经验的检测机构(具备CNAS、CMA资质证书)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范围)。

④拟投产品型号配套的电池组须通过UL 1642标准认证及UN 38.3测试认证。

3.1.2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类似规模的OBU设备销售业绩。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年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OBU设备销售业绩;

②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合同协议书(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项目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业主单位发行业绩证明(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供货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 人员要求

需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产品驻场售后维护人员2名。

3.1.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拟投标 OBU 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同一品牌的 OBU 只能由一家制造商参与投标。

②招标人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择前4家中标候选人为本次ETC 线上发行自营项目的中标人,承接招标人相关委托业务,经确定中标且拟投产品型号通过关键设备入网检测后,招标人将向通过检测的合格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分别签订合同(若合格中标人数量不足四家,则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中标人数量执行)。

3.1.6 信誉要求:

①自项目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至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应截图)

②自项目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至之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截图)

③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发布公告的媒介……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28 日10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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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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