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循环水场、2#循环水场冷却塔招标公告
2025-04-07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循环水场、2#循环水场冷却塔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冷却塔8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外购乙烯作为原料,以生产高端新材料为目标,建设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1#循环水场/2#循环水场主要为工艺装置、辅助生产装置以及示范装置等提供循环冷却水,经冷却设备等换热后,带压回至循环水场。根据各工艺装置和辅助设施等的用水情况,本项目最大用量为33818m3/h,其中1#循环水场服务范围内最大用量28102m3/h,2#循环水场服务范围内最大用量5716m3/h,本项目1#循环水场规模按30000m3/h设计,2#循环水场规模按10000m3/h设计,同时在本项目循环水场界区内为乙烷/轻烃综合利用生产高端化工新材料项目预留处理规模为130000m3/h循环水场的位置(1#循环水场预留30000m3/h,2#循环水场预留100000 m3/h),为PI装置在2#循环水场预留处理规模为10000m3/h循环水场的位置。
2.2招标范围:冷却塔8台,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20万元。
2.3使用功能、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详见询购文件或本文件对应较高技术要求执行。
2.4交货地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现场或指定地点。
2.5交货日期:2025年9月1日。
2.6返回资料时间:中标通知书下达后7日内(返资内容详见请购文件,土建基础返资资料按照MR文件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
2.7付款方式:
预付款:买卖方双方在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1) 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划(ITP);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卖方文件清单(VDL);
4)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并经买方确认签字;
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
相当于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卖方付款申请表;
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买方、卖方和最终用户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报告;
按照承诺书规定的随机文件(含数字化交付资料)。
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6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
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 一(1)份复印件。
2.8质保期:自项目业主向买方签发“工程交接证书”之日起12个月,如果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性能考核,则质量保修期不超过最后一批货物抵达装置现场且经检验合格后的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9服务要求:详见询购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至少有1份单个供货合同为每台处理量不低于5000m3/h,共计处理量不低于40000m3的钢筋混凝土冷却塔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订单明细表,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提供合同或框架订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皮、供货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及对应技术协议。同时须提供与合同或框架订单对应的全部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及订单信息不明确的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4.4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以下内容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如无承诺书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
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后可予以接受)。如有隐瞒不报或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人在任何行业应用案例中近5年内均未发生过安全运行事故(包括其成套
设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4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
权的法律纠纷,投标人如无专利证书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
求执行,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时间安排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5.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有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分供商满足建
设方关于物资分供商的规定和要求,且不再提出因建设方分供商与投标人分供商选择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差异所导致的合同变更。
投标人如不满足技术要求中加“*”的关键条款,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23: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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