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华报业传媒广场室外绿化养护及室内绿植租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地点: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4、招标内容:新华报业春秋园及西广场等绿化养护,新华报业传媒广场1号楼及报史陈列馆绿植租摆养护。
5、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双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费用与原合同一致。)
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需另外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已由独立法人授权的,独立法人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等,自行编写无效;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
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重大行政处罚(即警告、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佐证,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3)
7、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支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4)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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