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C4标(河湖智慧化建设)招标公告

2025-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C4标(河湖智慧化建设)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以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闽江北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闽水函〔2024〕115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70%:30%,招标人为 福州市闽江下游河道管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湖智慧化建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规模:

闽江北港北岸建设河段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马尾区魁岐快安段 100 年一遇),闽江北港南岸建设河段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河湖智慧监管设施提升 1 项、河湖巡查设备设施提升1项、设备安装与培训,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6 最高控制价: 17999983元;

2.7 标段划分(如有):

/

2.8 质量标准(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按照《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国家相关专业规范标准要求,该工程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9 交货地点:

福州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指定地点为准)

2.10 交货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材料的交货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设备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7 15:00:00至2025-05-08 09:45: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08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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