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电子治安反恐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一、   招标条件

西藏华电昌都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800MW光伏发电项目电子治安反恐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上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西藏芒康县昂多乡、西藏贡觉县拉妥乡。2.2 项目规模:芒康昂多1800MW、贡觉拉妥8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合同工程计划总工期共计20个月,其中:项目建设期5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升压站反恐达标验收期初定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31日至2027年2月28日结束;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安防系统及配件-电子治安反恐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CHDTDZ046/16-SB-14401)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电子治安反恐防范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周界防范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车辆减速带、车辆引导区和限速标志等、视频监控装置、车辆识别及车辆道闸、人脸识别及人行道闸)、电子巡查、电子围栏、授时安全防护装置等系统软、硬件的设计、制造、试验、配套、供货、检验、保险、包装、运输和现场开箱交接、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等;

(2)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防系统及配件-电子治安反恐防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200MW的新能源场站或220kV变电站(汇集站或升压站)治安反恐防范系统投运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07 10:592025-04-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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