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5年厢式货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071.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5年厢式货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文件编号:ZB202
1.2采购内容
1.2.1项目介绍:为满足业务生产经营需求,我公司开展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5年厢式货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该项目为预算内项目,年预算金额为56.75万。主要涉及厢式货车54辆,牵引车2辆,为包头邮件处理中心生产用车。
1.2.2服务期限:1年。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响应人须在包头市运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维修项目在三类以上(含三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
2.4响应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5参与本次磋商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2.6响应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7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10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响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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