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5局城轨公司西安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5工区项目(钢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71.1本次采购项目中国铁建15局城轨公司西安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5工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拨付项目资本金及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5工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竞谈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西安市地铁1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标段5工区出入段线区间从经三十八路站出发,沿规划纬二十路向西行进,出入段线与细柳站~经三十八路站区间并行约300m,上跨细柳站~经三十八路站区间向西南行进至车辆段。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谈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竞谈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响应截止日期)合格的竞谈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至少须提供螺纹钢检测报告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2-01-01至响应截止日期竞谈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竞谈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竞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响应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5年4月7日16时00分至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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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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