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07项目名称:宾阳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5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的名称:宾阳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1353000.00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为902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心理健康辅导、基本康复服务、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元):13530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及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参与磋商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并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不提供声明函的响应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0时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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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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