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多功能提取浓缩机组招标公告
2025-04-07一、项目名称:药剂科多功能提取浓缩机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药剂科多功能提取浓缩机组 |
详见文件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沈阳市,采购人指定指定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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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报价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2万元;
3.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4.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力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要求供应商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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