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孟良河治理工程(曲阳定州界至小清河汇入口段)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孟良河治理工程(曲阳定州界至小清河汇入口段)勘察设计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审许〔2025〕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定州市孟良河治理工程(曲阳定州界至小清河汇入口段)勘察设计(二次)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定州市 2.1.3建设规模:本工程治理起点位于曲阳县界,终点为小清河汇入口,治理长度21.258km。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规划绕城高速至朔黄铁路段左堤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新建堤防、边坡防护、防汛路建设、阻水桥梁拆除重建等工程。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时间: 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8 09:00至2025-04-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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