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5年某呼叫中心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呼叫中心服务等。提供每周 7×24 小时不间断人工服务,包括热线平台全渠道(电话、网络、信件等)来电(来件)的受理、登记、转办、回访、满意度调查等工作;配合完成领导干部接听热线相关工作;负责支撑呼叫中心业务的信息知识库日常采编及维护;按照工作要求正确处置和及时上报社会重大、突发、应急或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应报事项;提供呼叫中心运营服务团队,并组织现场管理、培训、绩效及服务管控、投诉处理等工作;提供平台数据管理维护、分析服务;提供对与热线平台并行运行号码平台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报告;提供居家办公服务,包括服务所需的电脑及电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安装配置,满足居家办公服务要求;提供其他政务服务热线应承担的服务事项及要求的其他运营相关工作。 

1.2招标内容

(1)招标预估规模:1315.67万元(含税),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服务地点:昆明市。

(3)服务期: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或本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中标单位,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报价项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1

有效电话(个)

1.0399

2

立即办结件(件)

6.2794

3

协调后办结件(件)

7.2095

4

质检件(件)

4.7870

5

政务信息维护(条)

3.4901

6

服务质量调查(条)

4.9995

7

居家办公服务/台/月

98.58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至少1个呼叫中心话务业务运营类项目业绩(呼叫中心、银行热线、政务热线、电话营销类等,不含技术类),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注: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可识别合同执行时间或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3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社会保险费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8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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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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