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3PT项目武警营房训练设施采购公告
2025-04-07405-3PT项目 武警营房训练设施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405-3PT项目 武警营房训练设施采购(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1 采购范围:武警营房训练设施1套,包括健身训练器材、战备综合库器材、装备器材等,具体详见公告附件。包含供货、运输、卸货及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2.3 交货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 甲方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达到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合格标准。
3.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___/____。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代理商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或黑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3.5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