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邮政信息网全国中心互联网出口更新改造工程网络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包1交换机、路由器(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5-04-07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采购交换机、路由器的购置、安装与实施。

五、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限价设置如下:

包号及名称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包1:交换机、路由器

汇聚交换机

10

48.8万元/台

接入交换机

4

20万元/台

认证区交换机

2

15万元/台

接入路由器

3

72万元/台

汇聚路由器

4

72万元/台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原厂商需提供拟投产品的原厂资格声明(加盖公章)。乙方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交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全产品唯一授权书、原厂服务承诺函。原厂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同一标包的多个型号投标设备须同一品牌。

(二)分类设置业绩资格条件。

须提供投标设备同型号产品的案例;

资格条件案例要求统一设置为:自2022年以来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含各省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或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省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及省分行、保险机构总部及省分公司、三大基础运营商总部、央企总部及各省分公司、中央政府机关、六大互联网企业总部组织采购的案例,案例累计销售设备的台数不少于对应标包所购该型号设备的台数。

(注:央企总部,是指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国资委或财政部行使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六大互联网企业,是指百度、阿里、腾讯、京东、美团、字节跳动。)

(三)设置采购设备单价限价,具体如下:

包号及名称

设备名称

采购限价

包1:交换机、路由器

汇聚交换机

48.8万元/台

接入交换机

20万元/台

认证区交换机

15万元/台

接入路由器

72万元/台

汇聚路由器

72万元/台

(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五)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九)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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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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