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新能源产业园污水厂工程(一期)环评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2025-04-07
一、项目概况 | |
受东营鼎乘招商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口新能源产业园污水厂工程(一期)环评报告编制服务以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河口新能源产业园污水厂工程(一期)环评报告编制服务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东营市河口新能源产业园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园区中部,污水处理厂位于惠风路北,丽阳路东,占地面积0.1945公顷,规划污水处理规模为1.4万m³/d,本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500m³/d。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神仙沟(距入海口约8km处),最终经神仙沟入海。本次采购内容针对以上项目核准范围内进行环评报告方案编制的采购。主要包括环评报告书编制、现状监测调查、排污口论证、资料收集、报告书审批等环评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 |
5、预算金额:20000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需具有编制服务水平;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对编制项目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当地现状及政策情况; 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磋商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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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4-14 17:30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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