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03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

251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克拉玛依数字经济产业园以南,东邻瑞云路,西邻凌云路,北纬邻一路,距离中心区域直线距离约10公里。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

建筑业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生活垃圾规划容量为400吨/日,配置1×4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8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及辅助系统等);同时项目协同处置市政污泥30t/d。当焚烧炉存在处理余量时,可协同处置枯枝等园林垃圾。

   

公告名称:

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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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2025-04-03 17:00

   

公告信息:

   

公告附件: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标段/包编号:

251GA1019284/01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采购控制价(元):

115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

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人民币 1,150,000.00 元(含税);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开启形式:

线上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联合体投标:

允许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须具有牵头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认定的地址须在克拉玛依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成员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认定的地址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检测范围及项目合并后应包括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四个专项检测资质。 (3)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应具有满足资格条件中第1、3、4、5条资格要求。 (4)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公章。

服务期(天):

613

服务期说明:

自收到建设单位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预估时间约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检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1.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涉及的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幕墙、建筑节能、水电材料、通风与空调、室内环境等检测专项;2.厂区道路检测。详见技术规范书。

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使用许可),证书中认定的地址须在克拉玛依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应包括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四个专项检测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3、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期间,投标人有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的合同业绩至少1个。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合同关键页需清晰体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等信息)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4-03 17: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18 17: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5-04-14 18: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2025-04-19 18: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5-04-25 09:30

开标时间:

2025-04-25 09:30

文件获取地点:

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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