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西北院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预热、化盐及升温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南州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预热、化盐及升温服务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具体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项目装机规模为1000MW,包含光伏发电部分交流侧容量900MW(直流侧1252.6668MWp)和配套太阳能热发电系统100MW(储热时长8h),其中:
(1)光伏发电部分:设计装机容量为900MW,建设288个光伏发电子阵,光伏组件选用660Wp单晶硅光伏组件1897980块;箱逆变一体机选用3125kW逆变器,共计288台。设计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220211.7万kWh,25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758h。
(2)光热发电部分:10万千瓦光热电站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选用48.5㎡的四边形定日镜10310面,定镜场总采光面积约50万㎡,吸热器功率260MWt。选用二元熔盐作为传热储热介质,配置储热规模1805MWth,等效储热时长8h,所需熔盐总量19750t。初定20MW电熔盐加热器(电磁式)回收90万千瓦光伏电站的弃电。换热系统选用自然循环方式蒸汽发生系统。汽轮机初选超高压、高温、一次中间再热、8级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机组,额定功率100MW。设计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13078万kWh,25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08h。
2.3 工期要求
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预热、化盐及升温服务计划于2025年5月30日开工,2025年11月30日完工。
2.4 质量要求
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预热、化盐及升温服务 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且符合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预热、化盐及升温服务,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化盐服务工程投标人应负责将从临时存储区到制备区盐袋的运输以及制备,包括所有混合(如果需要的话)破碎、投料和其他必要过程,采用天然气或者其他的方式,最终得到满足本项目化盐技术规范中所要求的熔盐物理性能参数。投标人需要负责化盐系统的设计;化盐设备选型供货(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检验和出厂前测试、清洗、标记、打包、装运保护、运输至现场、现场卸货、现场安装)储罐预热服务;盐熔化服务;以及包括提供化盐服务期间所需要的全部的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具体内容如下:
2.5.1本次化盐方式采用天然气化盐。暂定化盐量为1.975万吨,化盐温度高于320℃,化盐后熔盐升温至550℃,要求投标方按单位(元/吨)进行化盐服务报价,剩余熔盐暂定通过吸热器升温提供热量进行融化;
2.5.2预热熔盐储罐的预热空气接口位于熔盐储罐顶部靠近中心位置,预热装置至熔盐储罐预热管口(法兰处)的管道及与其连接的附属件均由投标方负责;
2.5.3熔盐储罐熔盐进口位于熔盐储罐顶部靠近中心位置,化盐装置至熔盐储罐熔盐进口(法兰处)的管道及与其连接的附属件均由投标方负责;
2.5.4罐体预热服务(预热装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5.5化盐服务(化盐装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5.6升温服务(升温装置及所需耗材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5.7成套的化盐设备及装置的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等的安装由投标方负责;
2.5.8成套的化盐设备及装置的配电柜、控制柜、配电箱至设备的电缆敷设和接线以及调试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2.5.9投标方成套提供的化盐设备及装置控制系统(DCS)的组态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2.5.10固体盐由招标方提供至现场,投标方负责卸货至储盐区(熔盐仓储由招标方提供场地,投标方负责固体盐的保管、相关仓储配置及全部手续的办理,满足当地政府对危化品管理的要求),再进行倒运至化盐区(运距约2.2km),并按照合同要求将固体盐按照比例混合、破碎、融化和将满足质量要求的熔融盐灌装至项目现场的熔盐储罐;
2.5.11化盐所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备和材料进场后需经项目管理单位验收后方可使用。如需向相关部门报备,相关手续由投标方负责;
2.5.12化盐服务相关的所有手续办理、燃料费及电费等能源费用、场内熔盐倒运、熔盐破碎、氮氧化物处理、熔盐杂质处理、化盐过程中的文明施工、化盐后的场地清理等均为投标方范围。
2.5.13储罐预热、化盐及升温临时基础的施工及完工后拆除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2.5.14根据我方储罐设计及现场布置情况,为达到储罐预热、化盐、升温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如:增加烟囱、管道电伴热、保温等由投标方负责;
2.5.15储罐在预热、化盐、升温过程中的膨胀量检测由投标方负责;熔盐的分析取样由投标方负责;
2.5.16热罐到冷罐的临时倒盐管道由投标方负责;
2.5.17由于工序衔接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导致罐体预热、化盐、升温过程中出现再次升温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5.18在服务期间发生的水、电、通信、暖气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用水、用电均应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临时备用电源(如需)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5.19本次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执行。投标人应按照发包人及项目业主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联系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其他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安全作业手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 3 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至少担任过1个熔盐化盐工程项目经理的履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近半年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个化盐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人员的资格要求: 从事2年以上化盐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人职务;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 近3年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查询日期 )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6)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查询日期 )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招标公告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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