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杆采油井下作业工程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无杆采油井下作业工程承包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需进行油水井维护作业,主要内容包括油井检泵、冲砂洗井、通井、通洗井、换光杆、换封隔器、井下调参、起测、下泵、隔采、解卡、打捞、小型措施以及维修作业中需要配合的其它施工(射孔、工程测井等)。

2.2招标范围:井下作业工程承包。工作量:预计130井次,本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若因政策或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若乙方不能按照要求正常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与其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2.3服务期限:第一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三年(2025-2027年)。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往后一年一签(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服务商上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根据当年实际工作量及投资计划安排,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如果因招标人政策调整导致的项目取消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该结果不被沿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招标人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重新招标,执行重新招标结果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区域。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服务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或井下作业。

3.2.2投标人具有中石油颁发或授权长庆油田颁发的有效井下作业企业资质证书,如有以上证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并经甲方对其相应证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至少具有1项井下作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井下作业工作量页)。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3)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5拟派队伍资质要求:投标人至少需要配备2支队伍(不同队伍的拟投入人员、设备、车辆不允许重复,否则否决所有重复队伍的投标资格)。

3.5.1人员要求:(1)本项目每支队伍至少配备队长1名、技术负责人1名、司钻1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司钻作业),司钻可由队长兼任)、现场操作人员4名,拟派项目人员具有有效的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

提供: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封面、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合同起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

③近半年内(2024年8月1日-2025年2月28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应包含养老保险);

④井控证;

⑤HSE培训合格证;

⑥司钻需提供司钻证。

本次招标评审环节对所有人员的井控证、HSE培训合格证不做强制要求,拟派人员如有以上证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并经甲方对其相应证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根据长油井控〔2023〕1号文件要求,2023年1月20日以后的井控、HSE培训合格证,必须是参加长庆油田培训中心培训取得的有效证件。2023年1月20日前在中石油内部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取得的井控、HSE培训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视为有效证件;中石油技服单位所持有效期内证件视为有效证件。

3.5.2设备要求:每支队伍至少需配备一辆修井车,需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修井车照片、车辆注册登记证照片、行驶证照片、铭牌照片和车辆识别代号(大梁号)钢印照片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承诺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3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将作业设备5h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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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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