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华电乌拉特前旗47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07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乌拉特前旗47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包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2.2 项目规模:总装机规模为350MW风电+120MW 光伏+15%/3h电化学储能,年电解水制氢 1.81 万吨。占地约 200 亩,风电和光伏部分共建1座新能源 220kV 升压站, 配套建设25公里输氢管道,管道与达茂旗至包头市区氢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连接。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CHDTDZ046/16-QT-66101):对内蒙古华电乌拉特前旗 47 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场址进行地形图测绘,开展微观选址工作,编制地质初步勘察报告;收集当地气象资料,编制测风方案,并通过华电集团相关审查;配合采购方完成项目核准工作,包括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负责编制设备、材料、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配合采购方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线下审查会的承办和组织、评审专家及会议配合、配合采购方完成设计阶段前的主设备、设计和施工招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绿电制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业绩,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项目容量、合同工作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须具有联合体协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07 16:502025-04-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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