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阻聚剂1404M/1418采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7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阻聚剂1404M/1418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吉化北方锦江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阻聚剂-1404M、阻聚剂-1418, 适用于锦江石化公司脱双环戊二烯装置,防止过程聚合反应发生。
2.2招标范围:(1)阻聚剂-1404M,数量6吨;(2)阻聚剂-1418,数量18吨。
2.3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2025年6月15日前(如招标人需求变更,接到送货通知后7日内到货)。
2.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6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或买方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采取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7报价方式及投标限价:阻聚剂1404M单价最高限价:48500元/吨,阻聚剂1418单价最高限价:51800元/吨,总价最高限价:122.34万元。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货到现场外观、数量、随货资料验收合格,入库后由卖方开具全额的含税正式发票,装填投用且各项指标达标(以买方工业评价报告为准)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若不达标相关罚则见商务合同“7.违约责任”),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其中70%以上的合同价款以电子银行承兑的形式支付)。
2.9其他要求:
(1)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间隔不超过3个月;
(2)包装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包装物由中标人提供,应保证按货物完好无损的原则进行包装,包装标准不得低于同行业标准;包装物回收。
(3)技术资料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标的物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业绩要求:(阻聚剂-1418和阻聚剂-1404M均须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6个自然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范围:在国内同类装置上使用业绩,连续稳定投用3年以上(依据业绩证明材料确认);
(3)业绩数量: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业绩数量至少3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发票中产品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
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尚未出具,可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1)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条件存在实质性偏离或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5年4月7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8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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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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