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吉县中医医院2025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和202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西吉县中医医院 2025 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和202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

项目名称: 西吉县中医医院 2025 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和202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3583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358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第一标段

火龙罐(小)

中医器械设备

10

请详见招标文件

20000

 

第一标段

病床(含床垫、床头柜)

其他医疗设备

15

请详见招标文件

60000

 

第一标段

火龙罐(大、中)

中医器械设备

15

请详见招标文件

22500

 

第一标段

震动排痰机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3

请详见招标文件

90000

 

第一标段

中医定向透药仪

中医器械设备

6

请详见招标文件

64800

 

第一标段

艾灸床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请详见招标文件

75000

 

第一标段

生物陶瓷热敷袋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30

请详见招标文件

48000

 

第一标段

脉冲针灸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30

请详见招标文件

33000

 

第一标段

颈椎牵引机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3

请详见招标文件

60000

 

第二标段

轮椅

其他医疗设备

20

请详见招标文件

32000

 

第二标段

超声脉冲电导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4

请详见招标文件

124000

 

第二标段

复合脉冲磁性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4

请详见招标文件

96000

 

第二标段

电脑熏蒸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5

请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

 

第三标段

艾灸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3

请详见招标文件

299000

 

第三标段

治疗车

其他医疗设备

10

请详见招标文件

20000

 

第三标段

压缩雾化吸入器

其他医疗设备

30

请详见招标文件

54000

 

第三标段

高频振动排痰系统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2

请详见招标文件

60000

 

数量合计:

201

预算合计:

13583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和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7)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08 00:00:00 至 2025-04-15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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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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