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夏特水电站、克州新隆光伏一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整改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夏特水电站、克州新隆光伏一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建设地点:夏特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吾合沙鲁乡的克孜河中游河段上,为克孜河规划2库6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位于乌恰县城西南部,距离乌恰县城约 24km,场址西侧距夏特水电站厂房约 2.6km,场址南侧为克孜勒苏河。
2.2 项目建设规模:夏特水电站工程安装4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MW,电站总装机容量248MW,多年平均发电量9.36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774h,额定水头251m,单机额定引用流量27.67m³/s。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项目设计装机容量2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 2590.44 万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237.0h。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国能安全【2015】36 号)等国家及电网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及措施,提升网络安全监测能力,确保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须完成夏特水电站、克州新隆乌恰光伏一电站恶意代码防护系统、USB安全管理系统、便携式运维网关等系统安装调试及两站网络安全系统整改维护工作。
2.3 服务期限:1114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5月20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整改服务范围:(1)完成经国家级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2套恶意代码防护系统、2套便携式运维网关、4套USB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组织完成与国网新疆电力控制中心联调工作,并于15日内出具佐证资料及调试报告;(2)对电站运行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结构、工作原理、故障检查及日常维护等全面培训;(3)完成两站网络安全系统的整改维护工作,在3年维护服务期内,根据调度要求开展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应接必接服务,由此产生的探针费用、其他厂家协调费用、差旅费用等全部费用均包含总价费用中;(4)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及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CR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获得恶意代码防护系统的原厂授权;(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网络安全建设或服务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用户证明资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项目概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承接了合同标的物的资料。
3.1.4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3年(2022年4月1日以来)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6 中标人数:1位
3.2 其他要求:项目现场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要求:现场服务技术人员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CISAW﹣安全集成(专业级)人员认证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具有从事电力安全整改类相关工作或类似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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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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