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403采区地面物探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403采区地面物探项目,已由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石碣峪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403采区进行全面的地面物探,查清井下地质情况(详见采购要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90天内完成《403采区地面物探》工作,30天内出具报告并通过其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评审意见。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行业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具有物探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

近三年指,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地面物探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注: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07-17:30至2025-04-10-17:3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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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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