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丰县蛋鸡养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蛋鸡养殖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蛋鸡养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4 招标人:安徽省安禽禽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安禽禽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2100万元,剩余部分资金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蛋鸡养殖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登录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登录后查看)

2.5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6 建设规模:长丰县蛋鸡养殖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

2.7 最高投标限价:28374077.17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180日历天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 (登录后查看)

2.10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标准化鸡舍约5849㎡、1栋鸡粪风干车间约1224㎡、1栋综合管理用房约1896㎡,南大门及入口场地改造、原料库房扩建约487㎡、自动化养殖设备3套、中央输蛋线1套信息智能化设备1套、检验检疫仪器设备 1 套、粪污处理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任意一方均须满足3.1.4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7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8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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