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4-1地块和06-1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4-1地块和06-1地块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隆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灵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4-1地块和06-1地块监理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龙潭路以西、丝绸街以北、灵山大街以南、致富路以东。 2.4建设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82197.12㎡。其中04-1地块1#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7017.34平方米,2#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6625.43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7864.97平方米,06-1地块1#住宅楼建筑面积为7893.61平方米,2#住宅楼建筑面积为6361.5平方米,3#住宅楼建筑面积为5008.87平方米,配套公建楼建筑面积为483.5平方米,换热站建筑面积为101.66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为12.25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10827.99平方米。 2.5工期要求:4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质量技术要求。 2.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本项目06-1地块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第二标段:本项目04-1地块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63万元 ,监理费费率0.9%;第二标段:96.6万元 ,监理费费率0.9%。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 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以标段顺序为准(即在第一标段中标,第二标段将顺延第二名中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投标文件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4月30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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