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公园大道(马新大桥南桥头-翔安南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型钢材料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07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滨海公园大道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厦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公园大道(马新大桥南桥头-翔安南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型钢材料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滨海公园大道(马新大桥南桥头-翔安南路段)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环东海域东坑湾片区,北起马新大桥南桥头,南至翔安南路,路线全长3.92公里,其中岩山路以北段长2.04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路幅宽22米,双向4车道;岩山路以南段长1.88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路幅宽36米,双向6车道。沿线设内垵水域大桥1座,桥长346米,桥梁分为左、右两幅,左幅桥按3车道+5m宽人非混行道布置,桥梁全宽17米;右幅桥按3车道布置,桥梁全宽12.5米。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型步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雨水、污水、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租赁单位具有相应的配套配件。
3、财务能力要求: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特许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内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型钢材料租赁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3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3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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