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研发项目财税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07
1.采购条件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研发项目财税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2024-2025年度企业研发项目进行财税标准化体系建设,预计归集费用1800万元,加计扣除1000万元。同时,预计申报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5项,发明专利1件;

2.2采购范围:计划对2024-2025年度企业研发费进行归集及加计扣除;预计归集费用1800万元,加计扣除1000万元。预计申报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5项,发明专利1件。

(1)按照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研究挖掘、整理嘉东煤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研发项目,并对研发项目的组织形式、管理流程,研发费的归集、核算、辅助帐等方面进行梳理和规范,使其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要求;

(2)梳理最新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要求,对本单位工作提出针对性优化意见,提高管理质量;组织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题培训,加深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夯实管理基础;

(3)结合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嘉东煤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审核、把控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资料;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

2.4服务期限:2024年度企业加计扣除审计前(2025年5月),提交成套加计扣除纸质材料,并协助企业完成项目后期审计工作;

2.5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本项目业绩(2022年04月01日至今承揽类似的本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 2025 年04月08日09:00时至 2025年04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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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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