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清核电取水明渠主动导避改进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取水明渠主动导避改进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QH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取水明渠主动导避改进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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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负责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福清核电取水明渠主动导避改进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相关专项报告

的编制以及审批备案等)、用海审批、施工(包括防波堤堤坝、新建堤头拦污网等)及项目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格

书 。

2.5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

2.6 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7个月完成规格书要求的所有设计施工相关工作:其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期为4个月,用海审批工期为6个月(与设计同步开

展),施工工期20月(包括交工验收时间),专项验收以及竣工验收1个月项目总体于2027年10月底之前完成竣工验收。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甲级资质,或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L;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L;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2) 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4月7日 — 2025年4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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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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