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石城县分公司食堂供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

2025-04-07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石城县分公司食堂供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 TC2

三、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石城县分公司本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油、米、面、蔬菜、水果、水产、饮用水、调味品、冻品类、肉类、散装及预包装食品等食材及厨房日用清洁日耗品等。

2、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油、米、面、蔬菜、水果、水产、饮用水、调味品、冻品类、肉类、散装及预包装食品等食材及厨房日用清洁日耗品等。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约24.52万元/年(含税)。石城县邮政分公司职工食堂供货及每日配送服务,每日配送,按月据实结算,预计食堂食材及货物配送额全年累计约24.52万元。 

五、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年(含税)

备注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石城县分公司食堂供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年

24.5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标段划分(分包)方式:一个标包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3)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以上第(1)-(3)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无以下限制响应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以上第(1)-(4)点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七、履约保证金:

入围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前缴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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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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