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用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2025-04-07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业务用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比选人为容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城县。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566.32 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用地规模4337.43 平方米,市政道路管护绿地规模3228.8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小品及配套设施等。
2.3比选范围:
2.3.1比选内容: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2计划工期:18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1个标段。
2.5项目总投资:259.05万元。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5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4.比选文件领取
4.1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 2025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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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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