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3】3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及省市县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盘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治理范围为西沙河盘山县段,治理河长23.62千米,左岸从园林村到京哈高速桥,右岸从G102桥到青年水库 。

2.2建设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

2.3招标范围: 1.堤防加固20.071千米。其中左岸堤防加高培厚16.830千米,右岸堤防加高培厚3.241千米;堤坡防护0.779千米;堤顶砂石路面20.071千米,错车平台5处,交叉道口改造67处;防汛备料平台3处。2.穿堤建筑物改扩建7座。3.工程信息化建设,包括7处视频监控等 。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计划工期: 2025年5月10日 至2027年1月9日,共计609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7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指 2022 年 01 月至2024年12月31日止)已完工验收 业绩。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4.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5年04月07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16日16时00分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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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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