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石膏内河运输及相关物流服务年度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7
一、招标条件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石膏内河运输及相关物流服务年度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粉煤灰、石膏内河运输及相关物流服务年度承包(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项目,包括:粉煤灰石膏内河运输和相关物流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承诺函);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拟投运船舶具备适航条件(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拟投运船舶为自有船舶,需提供自有船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投运船舶为非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人的授权书或投标人与船舶所有权人签订的委托经营等合作协议。

2.3、投标人自2022年至今必须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工作范围的相关页面、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4月7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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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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