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节能降耗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0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太原市
1、招标条件
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节能降耗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502-140153-89-05-701316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节能降耗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招标内容:现有己内酰胺装置产能规模小、能耗高、与国内同类型企业相比技术落后、销售区域偏远导致的盈利能力差的问题,将现有2套10万吨/年装置中的A套进行节能降耗改造。该装置设计产能10万吨/年,平均蒸汽单耗6.78t/t,环己酮0.908t/t,液氨0.607t/t。本次通过对现有己内酰胺的肟化、硫铵、精制及配套外管、变电所、仪表机柜间的改造,使现有己内酰胺A套达到不低于2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吨己内酰胺蒸汽消耗不高于2.93t/t,环己酮消耗不高于0.901t/t,液氨消耗不高于0.55t/t。

(1)依据招标文件和技术附件要求,完成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己内酰胺节能降耗改造项目工程勘察、专利技术许可、工艺包(流程图、设备布置图、设备一览表等)、详细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施工、设备及管道标识、仪表组态、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参与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等。

(2)项目涉及的所有设计及施工均从与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装置系统连接,满足装置投料运行要求。

(3)招标方厂区原有的管道、设备、框架等对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有影响的内容,由投标方进行改造设计、材料购买及施工,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费用中。

(4)承包方式: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

(5)建设地点:山西省清徐县经济开发区
(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达到装置具备投料试车的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施工资质: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类工业管道),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中低压容器及以上)及压力管道设计许可(GC类工业管道)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2月至开标前)至少有一项己内酰胺行业上下游改造类的设计或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具有验收报告)。

3.3信誉要求: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设计类注册化工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6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按承担的业务范围确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7日20时00分--2025年4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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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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