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新洲乡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及乡村振兴项目-新洲民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邀请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预算金额:272万元,其中各分项最高限价:(1)设计费24万元,(2)建安工程费248万元。
最高限价:272万元,其中各分项最高限价:(1)设计费24万元,(2)建安工程费248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勘察、测绘、策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室 内外装修方案设计、景观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勘测设计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等。
(2)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试验、 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 部项目内容。
(3)运营:具体运营内容按委托运营协议规定执行。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6个月;运营期:20年(运营期自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则需满足以下条件: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
1.谈判响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设计、施工、运营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③谈判响应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施工负责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③谈判响应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项目总承包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07日至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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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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