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4-07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服务(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建1条600 t/d的焚烧线,配置 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
七、服务内容: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服务,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利用单位将危废仓库里收集的危险废物按类别装载到符合危险废物运输相关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辆后运输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十、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工商部门核发的具备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营业执照,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驾驶执照、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需包含下表1中的垃圾焚烧发电可能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类别)等相关证件材料,服务合同签订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质材料交予甲方查验留档。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以上同类型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服务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服务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7日 到 2025年04月13日23时59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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