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河流域夏县红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07
一.招标条件
本黄河流域夏县红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已由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工程的处理对象是夏县污水处理厂净化后的尾水;设计规模为 13000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站(一体化)、输水管线、生态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表流人工湿地(生态净化蓄水池)、湿地巡护道路及以配套基础设施。湿地区域总占地面积约 43916㎡(约 65.9 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黄河流域夏县红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一标段
(1)项目地点:夏县红沙河水库溢洪道消力池下游约 150m 处红沙河河道右侧滩地上,位于红沙河(红沙河水库-北山底村段)与道路之间;(2)本次招标金额:23388350.16 元;(3)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5)质保期:满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002 黄河流域夏县红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二标段

(1)项目地点:夏县红沙河水库溢洪道消力池下游约 150m 处红沙河河道右侧滩地上,位于红沙河(红沙河水库-北山底村段)与道路之间;(2)本次招标金额:14529823.53 元;(3)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5)质保期:满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黄河流域夏县红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002 黄河流域夏县红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4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04 月 15 日 08 时 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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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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