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业务车辆购置项目_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辆商务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辆商务车辆购置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01(登录后查看)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业务车辆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辆商务车辆购置项目(第三次)
标段(包)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辆商务车辆购置项目(第三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1辆交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1辆交广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1辆交广州南沙国际通用码头有限公司; 1辆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1辆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2辆交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7辆商务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上牌、验车、验收、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式),并提供必要的随车资料、随车工具、附件和易损件(具体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本次报价总价应包含净车价、上牌费用、车辆购置税(根据实际车型购置)、三台车辆的广州车牌指标。保险不含在报价总价中,保险费用由买方支付。卖方代办缴纳购置税、购买保险等手续。
招标内容 7辆商务车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上牌、验车、验收、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式),并提供必要的随车资料、随车工具、附件和易损件(具体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本次报价总价应包含净车价、上牌费用、车辆购置税(根据实际车型购置)、三台车辆的广州车牌指标。保险不含在报价总价中,保险费用由买方支付。卖方代办缴纳购置税、购买保险等手续。
工期(交货期) 签署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交货。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具体的交货期和工作计划。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0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3)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结果,并为非停售车型。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商务车的制造商从202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商务车的生产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制造商公章)。每个合同提供部分发票即可,但发票扫描件应完整无遮挡。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4月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8日 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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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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