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盱眙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等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
项目名称:镇江经开区基础人才工作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9〔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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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