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5年-2027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集中招标公告

2025-04-07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为在职员工提供疾病身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疾病住院医疗保障、住院津贴、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保障和医疗、飞机等交通意外六个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1个份额,拟中标人数量为 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预估中标份额

1

第一名

补充医疗风险保障(预估3年总人数)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费(万元)

14050

120

注:以上预估中标份额仅为预估份额,最终采购份额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框架合同金额=中标人补充医疗风险保障(含税,元/人·年)*14050+120万元*中标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费费率/1%。

1.3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与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4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全省范围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补充医疗风险保障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元/人•年(含税),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标明经营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2.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个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类业绩(项目内容包括委托管理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业务及风险保障服务业务),要求如下: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结算发票(委托管理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业务可提供收据)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应采购订单及对应结算发票(委托管理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业务可提供收据)扫描件;

(3)投标人上级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视为无效(以承保发票落款保险机构为准)。

(4)委托管理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业务和风险保障服务业务内容可同时包含在同一合同中,也可分属不同合同,如两类内容分属2个不同合同,则业绩计算合并为1个。

注: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续签合同以续签日期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增值税发票(或收据)开具能力

(1)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费、补充医疗风险保障费: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2)委托管理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即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基金: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或收据。

注:须提供承诺函。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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