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07
招标编号:4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计划服务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候选人 | 专用资格要求 | 分值构成权重 (技:商:价) |
价格评分 | 报价方式 | 实施地点 |
1 | 422512-9010002-0101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1 | 包1跨域分析与研究辅助支撑系统开发 | 跨域分析与研究辅助支撑系统开发 | 1.跨域分析模块 构建跨域分析模块,开发业财融合及展示、对外交流大屏等功能,实现跨业务的数据获取、数据加工处理、流程融合贯通、数据智能综合分析及相关业务内容的可视化展示,并支持基于时间周期,统计、展示院内项目情况、部所情况、个人项目情况,实现智库运营风险的提前预警。 2.智库研究辅助模块 构建智库研究辅助模块,开发日程及任务管理、智能交互、工具分享等功能,实现智能交互应用,对项目延期、工作待办等重要信息进行提醒,促进信息共享、能力复用资源、提高科研团队的协作效率,为科研人员日程及任务管理提供便捷应用。 3.智库研究辅助(移动应用)模块 构建智库研究辅助(移动应用)模块,开发日程安排、财务管理、员工名片、研究协同等功能,在移动端实现个人工作日程管理、财务信息查询、研究工具与资源的共享等,支持员工个人名片自动生成与分享。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410.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信息系统开发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2 | 422512-9010002-0101 |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 包2 | 包2财务电子档案系统-开发项目 | 财务电子档案系统-开发项目 | 以企业内部信息互联为主,辅助应用数据管理信息,支撑线下纸质文件影像化离线采集,实现会计档案相关版式文件信息及其对应的结构化数据全量数字化采集;可实现各类原始凭证与附件的电子归档,分类存储不同业务类型的结构化数据,并建立与相关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的关联关系;在保证数据信息安全前提下,逐步形成财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元数据的多维检索查询,支持财务管理大数据分析;支持会计档案与纸质数据管理协同一体化管理,为财务数据资产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153.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信息系统开发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3 | 422512-9010003-0102 | 数据服务-数据工程与数据治理 | 包1 | 包1审计数据体系建设 | 审计数据体系建设 | 能源院个性化审计数据体系建设,包括审计数据盘点、审计数据标准化、审计数据目录构建、审计数据接入、审计数据实施等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60.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数字化服务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4 | 422512-9010005-0103 | 数字化运维-信息系统运维 | 包1 | 包12025年智慧税务系统运维 | 2025年智慧税务系统运维 | 配合智慧共享财务平台功能切换,保障数据对接、数据验证等工作有序进行。保障能源院2025年智慧税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27.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数字化运维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5 | 422512-9012006-0104 | 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 包1 | 包1网荷互动数字架构等辅助设计 | 网荷互动数字架构等辅助设计 | 开展数字技术支撑网荷互动等架构设计辅助研究工作,包括: (1)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分析; (2)数字技术架构演进逻辑及方式分析; (3)分布式光伏参与网侧互动的应用模式分析; (4)分布式光伏刚性控制与柔性控制特性对比分析; (5)电动汽车负荷特性与影响因素分析; (6)虚拟电厂发展趋势及基础技术架构梳理; (7)分布式储能接入电网的技术方案类型与运行监测需求分析; (8)空调负荷资源排查与控制调节方法梳理; (9)网荷互动用户数字画像适用性分析; (10)分布式系统架构在实时交易中的应用前景分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600.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6 | 422512-9012006-0104 | 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 包2 | 包2配电网数智化转型场景等辅助设计 | 配电网数智化转型场景等辅助设计 | 开展数字技术支撑配电网转型升级等场景辅助设计研究工作,包括: (1)配电网量测节点及运行信息辨识梳理; (2)电网设施精准三维模型全景透明能力分析; (3)“规划-建设-运行-模拟”多态电网需求分析; (4)配网全业务感知数据底座建设需求分析; (5)用户侧资源与配网互动数字技术需求分析; (6)电力交易典型场景及其规则数字化处理分析; (7)配电网智慧运维微应用群管理提升分析; (8)营配调末端融合业务流程融合梳理; (9)配网智慧大脑应用管理链条分析; (10)配网侧供电服务模式分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400.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7 | 422512-9012006-0104 | 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 包3 | 包3投标辅助咨询服务 | 投标辅助咨询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重点分析:含专用资格、项目需求及重点条款、评标标准、废标项等关键条款的解读。 2、投标文件编制答疑:公司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针对投标文件编制或者相关制度的疑问,做相应解答。 3、投标环境配置指导:(定期对环境配置进行检查、更新相关软件)协助指导投标环境配置。 4、投标系统操作指导:提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环节等ECP(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操作指导。 5、日常咨询服务:公司投标业务及相关管理制度的日常咨询服务。 6、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针对ECP(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投标相关环节的培训工作。 7、台账登记:规范台账登记模板,且维护更新台账信息。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 | 30.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8 | 422512-9012006-0104 | 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 包4 | 包4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理论逻辑研究 | 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理论逻辑研究 | 重点梳理研究企业家精神相关文献资料,对国内外企业家精神的相关研究进行评述,聚焦企业的社会功能、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和新时代特征,深入探讨新时代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的理论内涵,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代国有企业企业家精神的制度根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 21.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9 | 422512-9012006-0104 | 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 包5 | 包5央企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估体系 | 央企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评估体系 | 1.建立央企行业投资的差异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指标体系,提出央企投资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评估体系; 2.量化评估央企的战新产业投资对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作用; 3.提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央企投资重点布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 15.00 | 1 | 近5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 60:10:30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总价 | 北京 |
备注:近五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其他:投标人应如实按照《投标人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人员关系说明》提交其法人、出资人、高管中是否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在职、离职、退休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亲属的情况说明。未提交说明的,将进行否决处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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