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集资监管体系构建财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07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C
2.项目名称:龙岗区集资监管体系构建财会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962,000.00元
4.采购需求:由中标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所派出的驻点人员统筹协调工作;派出不少于5名驻点专业财会人员,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派驻到试点股份合作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参与投标的为分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则必须提供其所属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函,同时提供其所属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本项目接受分所投标,总所与其下属的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同一事务所下属各分所亦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是同一人、不属同一单位或者不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9:30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