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安徽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与复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项目编号:ZF
项目名称:2024年度安徽省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与复查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第1包:84万元、第2包:84万元、第3包:81.9万元、第4包:37.8万元、第5包:91.2万元、第6包:34.2万元、第7包:137.5万元。
最高限价:第1包:84万元、第2包:84万元、第3包:81.9万元、第4包:37.8万元、第5包:91.2万元、第6包:34.2万元、第7包:137.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安徽省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八大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报送的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核查、复查工作。
第1包为皖北5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
第2包为皖北蚌埠市和皖中及皖南城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
第3包为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
第4包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
第5包为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
第6包为玻璃、有色、造纸、民航等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情况核查;
第7包为八大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报告的统一复查。
合同履行期限:第1、2包于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复查;
第3、4、5、6、7包于合同生效后,按照生态环境部2025年工作部署按时完成,以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要求时间节点为准。(往年参考时间为:第3、4包于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复查;第5、6包于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复查;第7包于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验收)
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如生态环境部对碳核查工作部署有新调整,将不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6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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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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