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武定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7年)招标公告

2025-0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定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7年),招标人为武定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提供武定县人民医院的安全检查、守护、消防巡检、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停车场管理及车辆秩序维护,治安巡逻,为医院提供保安技术服务、治安维序保安服务和保安保全综合管理服务,防止侵害招标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2服务期:服务期两年(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可自行解除合同。

2.3服务区域:武定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老院区、住宿区(2处)、教学楼(1处)。

2.4采购预算:124.2万元/年

2.5最高限价:124.2万元/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两项证明材料之一:

(1)提供2023年或2024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和必要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2022年及之后的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二维码,审计报告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附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扫描件)或免税证明,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具有良好依法缴税的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了自公司成立以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或免缴纳证明,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具有良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3.7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注: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23时59分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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