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安能二局江苏华电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部混凝土预制管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0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江苏华电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项目地距离江都主城约50km,距高邮市40公里为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由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131.30208MWp(交流侧 100.2MW)。占地面积为2010.5亩,计划工期:12个月。

2.2 招标范围: 预制管桩 。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米)

标包

1

混凝土预制管桩

PHC300 AB 70

120000

标包一

2

混凝土预制管桩

PHC 300 B 70

7900

3

混凝土预制管桩

PHC 400 AB 95

1100

4

混凝土预制管桩

PHC 500 AB 100

1000

5

混凝土预制管桩

PHC300 AB 70

120000

标包二

6

混凝土预制管桩

PHC 300 B 70

7900

7

混凝土预制管桩

PHC 400 AB 95

1100

8

混凝土预制管桩

PHC 500 AB 100

1000

备注:本次招标分两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1、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暂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每月双方结算实际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具体供货量为准。
2、供货单价为卖方将混凝土预制管桩从生产厂家安全运送至江苏省扬州市武坚镇光伏电站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为止的全过程供应报价(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综合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材料费、损耗、手续费、检验费、采保费、装卸费、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财务费、税费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充分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在未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完成前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2 年(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单个大于8万米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组织机构在开评标期间查询。)

3.4.2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查询有效,投标人需提供查询“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组织机构在开评标期间查询)。

3.5 产能要求:投标人对于投标型号的管桩日产能不小于3000米。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3.7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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