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自动采样机招标公告

2025-04-07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自动采样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47-ZB-25031284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自动采样机(招标项目编号:JNB147-ZB-250312844)已由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自动采样机,现计划采购皮带中部自动采样机3套、汽车桥式自动采样机1套。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自动采样机)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皮带中部自动采样机

CPZ-1400(带宽)

采样方式:全断面旋转刮扫式;          开口尺寸:火车煤150mm  原煤300mm;制样粒度:6-13mm;

3

 

2

汽车桥式自动采样机

HNDJQC-6m

采样方式:按GB/T19494.1-2004规定设计,全自动任意选每车1~3点,全断面螺旋钻取式;

适应来煤粒度:≤150mm;

采样时间及间隔(s):180s(三点)

1

 

注: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因政策变更或采购人需求变化所带来本项目采购数量的不确定性风险,并自行承担该风险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交货地点: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之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自动采样机,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投标人所提供的供货合同中至少含有1项与本次招标货物类似的销售业绩。

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07 18:00至2025-04-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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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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