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红云红河集团物流中心物资仓储科2025年电动托盘堆垛车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集团物流中心物资仓储科2025年电动托盘堆垛车购置项目。
2.2招标范围:新购置2辆电动托盘堆垛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
2.4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不少于3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6交货地点:红云红河集团物流中心指定地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3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②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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