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招标公告

2025-0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招标人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2项目编号:072

2.3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概况

建设用地内含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46000㎡的联合工房、选叶工房、原烟周转库、片烟周转库、原烟接收及验级工房、生产管理用房、职工食堂及厨房、收烟管理用房、倒班宿舍、消防水泵房、非机动车停车棚、叉车充电间、门卫房等厂房、仓库和相关辅助用房等建(构)筑物。配置打叶复烤生产线及自动化等生产物流系统。配套建设给排水、除尘、通风、变配电、空调等公共动力设施,配套建设消防、环保、劳动安全等设施。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物流广场、管网、绿化等室外工程外工程。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进行分析和控制效果评价,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并编制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现场调查

(1)生产过程的卫生学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生产和使用数量、理化特性、劳动者接触方式和接触时间;

(2)作业环境卫生学调查: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学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卫生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调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各阶段设计审查时提出的职业卫生审查意见;

(4)职业卫生管理调查:了解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完善情况、职业健康教育状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结果、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资料归档情况。

2.4.2现场监测

深入现场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依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规定的测试方法和要求,按设计满负荷生产状况对工作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2.4.3控制效果评价

(1)评价选址、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工程防护设施及其效果;

(3)计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每个测试点浓度(或强度)的均值,其中粉尘浓度的测试数据计算几何平均数,毒物浓度计算算术平均数或几何平均数,噪声测试数据不计算均值。每个测试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未超过标准的为合格,超过标准的为不合格;

(4)依据上述计算结果,评价各项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包括因生产工艺或设备技术水平限制,导致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岗位所采取职业卫生防护补救措施效果;

(5)评价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配置情况;

(6)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5服务质量要求: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编制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并向招标人提供纸质及电子版报告。

2.6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2号。

2.7工期及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评价、评审,并提交通过专家组评审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交承诺书)。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统一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法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若网上下载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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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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